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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校园共享电动车超载骑行及违规停放扣除违约金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6-10-26    来源:资产经营有限公司    记者:王亚    编辑:林启郁    审核:吴少文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动车通行与停放秩序,营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校园出行环境,杜绝车辆违规停放、超载骑行等安全隐患,保障全校师生出行安全,现将共享电动车超载骑行、违规停放扣除违约金管控规则及实施安排公告如下:

一、扣除违约金标准

(一)违规停放:车辆未按规定区域规范停放,临停占道、乱停乱放的,扣除违约金10元/次。

(二)超载骑行:共享电动车为一人一骑,若违规载人、超载骑行的,扣除违约金30元/次。

二、扣除违约金时间

本次共享电动车规范用车管控措施公示期为10月26日至10月31日,自11月1日起正式落地执行,后续将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控,从严整治各类车辆违规行为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请全体师生自觉遵守校园交通及车辆停放管理规定,规范骑行、有序停放车辆,共同维护整洁、安全、文明的校园交通环境。望全体师生相互转告、严格自律,杜绝各类违规行为发生。

特此公告。


         广东海洋大学资产公司、安平客运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2026年10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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