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经营有限公司(新)

关于我校空置商铺公开招租前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4-12-31    浏览次数:

按照《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试行办法》粤教财〔2021〕3号相关规定,我司为做好商铺招租工作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第273次会议和2024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,同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本次提出的35间空置商铺进行公开招租,现拟对招租商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:本次拟招租商铺共计26组,商铺位置位于霞山校区、海滨校区和廉江市良垌镇(详见附件1:商铺明细表)。

二、拟出租用途:服务师生、教学科研等服务项目。

三、租赁期限:按省厅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租期规定,本次拟招租商铺租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。

四、租金标准:租金以最后中标价格为准。

五、公示时间: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。

在公示期间,个人和单位(部门)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资产经营公司反映公示商铺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
联系方式:麦老师(0759-2339125)

电子邮箱:zcgs@gdou.edu.cn

受理地点:湖光校区勤海楼306室


附件1.商铺明细表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12月31日


下一篇